煤礦機構設置和定員方案
(草案)
根據煤礦安全生產、經營管理的實際情況,結合貴州當地煤礦監管部門要求,制定了煤礦機構設置和定員方案。
一、礦級領導機構:
總經理:一名,負責礦井的安全、生產、經營管理工作。
經營副總經理:一名,負責礦井的經營、財務管理。
礦長:一名,負責礦井的生產、調度工作,及安全管理工作。
總工程師:一名,負責礦井的“一通三防”、防治水、
通風等技術工作。
生產副礦長:一名,負責協調礦井的生產、調度工作。
安全副礦長:一名,負責礦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。
機電副礦長:一名,負責礦井機電運輸及設備管理。
共7人。
二、部門機構設置及定員:
1、生產技術部:負責礦井的生產與技術管理工作,包括采煤、掘進、水文地質、儲量管理、產量、進尺、測量、預算等。
設主任1人、副主任1人、主管技術員3人、測量工2人,共7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