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代飯店規劃與設計的基本因素
一、對象因素
以飯店的經營對象(客人)為主要考慮內容,保證客人在飯店一切活動的合理、舒適、方便、吸引客人,產生經濟和社會效益,應以“換位方式”認真分析客人活動規律性、好惡觀,從生理、心理角度揣摩客人需求。
1、商務型飯店,通常位于市中心,接待商務客人、旅游客人或因各種原因短暫停留的客人,一般較豪華、舒適、服務設施齊備。應規劃商務中心、商務套房或商務樓層、洽談室。
2、長住型飯店,賓客住宿時間較長,在當地短期工作或度假的客人或家庭。因而客房多采用家庭式布局,以套房為主并配備適合賓客長住家具和電器設備、廚房設施等。
3、度假型飯店一般建在風景區附近,應設計多種康體、娛樂項目。
4、會議型飯店應規劃多個會議廳或可以分隔的多功能廳。
不同等級的飯店接待對象差別很大,對飯店產品的需求亦不同,應在規劃設計中予以區別對待。
二、經營因素
應以現代飯店科學管理角度出發,保證飯店經營管理的正常進行。布局的科學性與合理性是保證飯店正常經營的基礎,規劃設計中對飯店內部信息的傳遞,動作流線的處理、管理區域的控制、區域的聯系及抗干擾,多余環節的縮減都應仔細考慮。
三、經濟因素
1、業主的經濟實力決定飯店建設的規模、檔次。
2、飯店是企業,必須考慮投資回報。
3、規劃與設計既要保證質量,又要節省投資。
四、環境因素
要求規劃設計必須緊扣飯店自身社會和地理環境,具有自己的“個性化”,并保持整體協調性。環境因素包括民族風情、地理位置、歷史傳統等。按不同民族的居住飲食風俗習慣、城市或景區不同地理位置歷史傳統遺留下來的差異進行規劃設計,使飯店具自己的特色,且保持與周圍環境的協調,特別為現代旅游者追求“文化享受”提供精神食糧。
五、制約因素
指規劃設計必須依據有關的標準、規范和科學數據。如《旅游涉外飯店星級劃分和評定》等。特別是對消防、防震、防火等有關方面一定要符合國家有關政策、法規。
六、可持續發展因素